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职业中专招生院校和专业的通知
2016-06-27 11:02: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2016〕16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在院校申报的基础上,综合社会需求、专业布局等情况,经研究,同意以下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合作开展“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现予公布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宣传
    1.“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一项重要工作。合作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
    2.合作院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把我省“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政策、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信息全面准确地向考生、家长及全社会进行宣传,引导更多学生报考。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培养质量
    1.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相关院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升教学管理水平,认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合作院校要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奠定基础。如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应由合作院校共同研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进行调整。
三、规范招生行为,按时备案学籍
    1.中职学校2016年招收的“三二分段”五年制学生统一注册为职业中专学籍,全部录入《山西省职业教育2016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中专录取审批表》(附件2);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予录取;各中职学校应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2.各市教育局将中职学校《录取审批表》汇总、审核后,统一打印(一式三份),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至省教育厅职教处备案,电子版发至sxszjc@163.com。
附件:1.2016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职业中专招生学校(含职业高中学校)及专业
      2.山西省2016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职业中专录取审批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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