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2016-06-27 10:56: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2016]14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和管理星级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全部完成,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6年,全省共清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376所,其中347所学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28所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需按要求限期整改; 1所学校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取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2015年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今年达到合格标准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今年限期整改但暂准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管理权限,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有关学校要集中力量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年内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的,2017年起停止招生;今年限期整改并停止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果一年内仍不达标,2017年取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未接受办学资质清查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创建工作从2015年进入动态评估阶段。截止到2016年,全省共认定管理五星级学校34所,管理四星级学校102所,管理三星级学校132所,管理二星级学校70所,管理一星级学校21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总结加强内部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倡导“改变从今天开始”,以6项行动20项活动为载体,坚持立知立行立改,通过扎扎实实的活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内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办学资质清查工作进行抽查,请各市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本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报省教育厅。各市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办学资质清查,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不规范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或取消办学资质。要把办学资质清查和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效结合起来,加大力度整合现有办学资源,逐步形成规模效益、质量效益和各具特色的办学格局。
    联系人:赵  敏
    电  话:0351-3046534
    邮  箱:sxszjc@163.com
    附件: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评估认定结果

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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