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2017-03-08 01:19: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函﹝2016﹞79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2015年12月和2016年9月,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了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项目建设。近日,经省财政厅反馈,部分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较慢,影响了我省教育财政投入效益。为进一步加快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学校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含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教职﹝2016﹞6号),对照批复的《项目建设任务书》,认真梳理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建设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项目学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制定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实效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学校要制订积极主动的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倒排项目建设期,整体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各项目学校要按照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争取各方面支持,及早启动建设任务,确保资金支出的各环节协调畅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加快预算支出。原则上,项目建设期过半,预算支出进度要达到50%以上。
3.实行质量监测制度。为及时了解各院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周期由半年缩短为三个月,在项目的整个建设周期中,项目学校每逢3、6、9、12月要通过“山西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质量监测系统”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填报时间为每月20日—27日,数据时间节点为填报当天。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步做好建设数据的初审工作。
三、加强检查指导,加大问责力度
1.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所属学校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资金规范使用。
2.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问题突出和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学校予以通报,对验收未达标的项目学校进行问责。
3.请各项目学校将2015年12月下达的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汇总(项目名单见附件1),务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告我厅职教处(项目建设进度表见附件2)。
联系电话:0351-3046534,邮箱:sxszjc@163.com。
附件:1.项目名单
2.项目建设进度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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