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函【2016】62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高校要将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摆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30日前正式函报我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李坤 电话:0351-7676630
邮箱:sxsjytjsgzc@126.com
附: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现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高校要将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摆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30日前正式函报我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李坤 电话:0351-7676630
邮箱:sxsjytjsgzc@126.com
附: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