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
2009-04-21 14:02: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坚持正确方向。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道德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发展。

2、热爱职业教育。忠实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学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3、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4、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科学技术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利用科技成果服务于教学,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5、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6、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规范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具体组织课程教学的进度依据,是贯彻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保证。

1、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写,也可以由系(部)组织集体讨论,系(部)主任执笔编写,同一专业、同一年级使用同一教材的班级,学期授课计划应同步。

2、授课计划制定应以教学大纲、教材、校历为依据综合考虑,按实验(训)、实习、复习、考试、考查等教学形式的课时安排并按规定规格编写。计划中要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期授课计划在编写时应根据学期计划时数分配表留有适当机动。

3、授课计划制定应在本学期正式上课前编写完毕,字迹清楚,一式3份,经系(部)主任审批后于第二周分别返回任课教师,教务处和各系(部)分别保存一份。

4、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自己不得轻易变动。若须调整,须事先经系(部)讨论、教务处同意。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

(二)备课规范

备课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前提,备好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严密的计划性,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备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编写教案。

钻研教材主要是研究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阅读有关参考资料。教师通过对全册教材、单元或课题、节次或课时教材的反复阅读,在准确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要求的基础上,理清教材中知识的内在联系,逻辑结构,确定教学的重点、难点;领会教材的思想性,明确教学内容;发掘教材的智力因素,以便更好地扩展学生的智力。

了解学生是为了因材施教,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教师在备课时心中必须想到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知识基础、智力发展水平以及学生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兴趣爱好等。

编写教案。教案是上课的预定方案,也就是课时计划。教师在熟悉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教案,设计出每一堂课的全部教学活动。

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备课笔记(或讲稿)、教后札记三个组成部分。

首页应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课题(章、节)、授课时间、授课专业及班级;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方法;

教具使用;

参考书目;

作业布置;

备课笔记或讲课提纲、讲稿一般以教学内容为中心,设计教学程序为线索,编写好教材的内容要求,安排好教学的顺序和重点,以及新旧知识和教学环节的过渡及时间分配,教具、挂图的运用,板书、挂图的设计。

教后札记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课后回顾,总结本课施教中的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以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教案可有详案和简案,新教师或新开课宜用详案,经过教学实践可逐步过渡到简案。教案具有指导性,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熟悉并在授课中依照执行。

教师授课必须有教案,教案要常备常新,防止随意性。新教师的教案必须提前一周送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没有教案的教师一经查出,视为教学事故。

(三)课堂教学规范

讲课是课堂教学中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优劣,任课教师必须按照预定教案讲好每一堂课。使每分钟得以充分利用,取得尽可能的效果。讲课的基本要求是:

1、教学态度要求

教态端正。服装整洁、仪表大方,用普通话讲述,语言文明规范,尊重学生,注意礼节,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便调课,并能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2、教学目的要求

目的明确。依据教学大纲,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全面考虑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智能开发与思想教育的有机结合。贯彻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原则。

3、教学内容要求

内容准确。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讲解力求准确无误,确保讲授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思想性,能处理好知识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并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各个方面,并使本次讲授成为有机的、相对完整的段落,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成果。

4、教学方法要求

方法适度。以教学目的要求为依据,以适应本课内容和教学对象的实际为前提,以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为准则,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问题教学等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的现代化教学媒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5、教学结构要求

结构紧凑。注重讲究讲课艺术,力求做到语言清晰、准确、精练、生动、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重、难点突出;逻辑严密;板书布局合理,工整有序。使讲课有感染力,使教与学形成良好的互动。

(四)课外辅导与答疑规范

课外辅导与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它是教师在上课之外,对个别或部分学生进行的一种教学活动,它对于贯彻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辅导和答疑的内容: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作必要的补充讲课;对因故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给成绩优异的学生做个别指导,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与指导。

辅导和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但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中辅导,也可以进行个别质疑,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生,帮助后进生,注重因材施教。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规范

作业布置与批改是课堂教学的有机组成。它对于巩固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助于学生智力和创造才能的发展。

布置作业的范围和形式:阅读教科书和有关参考书;各种书面作业和口头作业;适量的实践作业。

布置作业的要求:布置的作业应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中;每次的作业都要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作业的内容有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发展。

作业批改要求:教师批改作业应认真、及时、全面,并做出记录,写出评语,记入成绩册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在数量上,对于指定的作业应全批全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能低于三分之一;在批改方式上,对于作业纸、报告纸等应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对于不合格的作业要发回重做,对于无故迟交或不交的作业要适当扣分或不给分。

(六)听课规定

听课活动是检查教学质量、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的重要手段。任课教师之间的相互听课主要是交流经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听1—2次课;新进教师应进行学习性听课,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以上。教师听课要有记录,并于期末将听课记录交所在系(部)。

(七)教师调课、停课、补(代)课规定

教师调课、停课、补课按《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调课、停课、补课的关有规定》执行

(八)实验教学规范

实验教学是使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受到实验方法训练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仪表,并获得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和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实验教学环节:包括学期实验授课计划、实验课时授课计划、上实验课、操作辅导、批阅实验报告和实验考试考查。

实验教学要求:

1.实验技术人员要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做好学期授课计划,指导实验教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2.认真编写实验课时授课计划。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实验准备、实验指导以及实验报告示范。

3.认真准备实验,进行试做,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4.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预习不准作实验。要检查学生实验的数据。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报告应退回重做。

5.每学期末,应写出实验教学工作总结,进行学生实验成绩分析,并报各系。

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教学规范详见《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九)实训教学规范

实训教学是以训练技能、培养能力,促使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提高专业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训计划,做好课前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和学生的组织、教育工作。

2.及时了解和处理学生在实训教学中的思想、生活和业务问题、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思想修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3.若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训单位和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领导汇报。

4.及时记载教学内容和动态,结束后把记载情况或记录上交相应职能部门存档。

5.指导学生撰写实训日记、实训报告、实训总结等。

6.及时向教学职能部门提供实训教学中的各种信息、建议或经验。

(十)实习教学规范

实习(包括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理论联系实际,获得教学训练、生产实际知识、某些工作操作的技能、企业管理知识的教学环节。应按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的要求,明确实习内容,制定实习大纲,落实实习计划。

实习应在各系统一部署下,指派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全面负责整个实习队伍的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深入学习实习的各个环节,全面训练,并主动争取学院领导和教师的支持和指导。在实习期间,教师要认真填写“实习记录表”,装订成册后交系办保存归档,并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以及在其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予以打分,作为实习考查成绩填入记分册。

实习原则上应集中安排在校内完成或有协议的校外实训基地完成。

实习指导教师教学规范详见《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十一)课程考核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教学环节都应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给出相应成绩。

凡专业教学计划所列科目的结业或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不能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需提前两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系(部)协同安排。

2、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或期末考试前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按学籍管理、违纪处理、违纪处罚、学生考勤管理等有关规定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报其所在系(部)和教务处记载备案。

3、命题

(1)教师命题应按学院《关于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出发,探索以能力考核为目标的考核内容和形式,试题需系(部)主任审批。

(2)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逐渐建立试题库(试卷库),并由系(部)组织实行教考分离。无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系(部)主任指定专人,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出两套以上试题,经系(部)主任审批后,由教务处选择确定试题。

(3)命题人应对试题进行试做,每份试题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题报系(部)及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

4、阅卷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来评分;非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在三天之内将学生成绩册、试卷交系(部),由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并载入学籍档案。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教师同时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找出教与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的措施和办法,试卷分析报告随同试卷交回系(部)。

5、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平时成绩(课堂提问、作业检查、实验报告、作文、小型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应严格按照成绩册的填写要求执行。

6、考试监考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监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职责详见《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上一篇:教材管理条例
下一篇:优秀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邮政编码:044000
招生电话:0359-2084503      
部门电话:0359-2084752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18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系   内容管理     晋ICP备09004356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