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8-09-18 08:34:06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函〔2018〕48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8〕10号)印发后,各市、各校积极认真申报。在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结果 
  按照各单位自愿申报、省级遴选评定的工作程序,现确定首批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包括1个市,22所试点高职院校和35所试点中职学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各试点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要对照任务书和建设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要聚焦重心、汇集力量在各自试点的重点方向形成突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按照要求接受年度检查和验收。
  2.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落实年度检查和验收相关工作;要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以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
  3.我厅委托山西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相关培训与交流活动、按照我厅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和验收。各地和各试点单位应主动支持、积极配合专委会工作。对于试点期间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厅将终止其试点资格。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专委会,组织对本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研究和指导,制订市域范围内试点工作推进步骤,并对承担省级试点任务的市内学校进行检查督导等。
  4.晋中市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探索市级统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争取在解决现代学徒制瓶颈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三、其他
  1.各试点单位任务书及建设方案经审定,将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公布,部分试点单位任务书及工作方案经修改后公布。
  2.我厅将于每年年底,对试点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进行年度检查,每年6月、12月,各试点学校报告工作进展自查报告,各试点单位自查报告和年度检查意见将作为2020年试点工作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试点单位按照《山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对照任务书和年度检查意见,拾遗补缺、保持进度和方向,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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