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3-11-10 14:08:00   来源:团委    点击: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受学院党领导和共青团指导下的群众团体。本会定名为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三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并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会的任务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院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4、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勇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5、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文艺、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6、培养全校学生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7、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三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通过审查后,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学生会成员需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3、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4、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5、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6、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督查部、劳动部、文体部。

第十条  系部学生会是院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各系团总支和院学生会的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指导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部工作,协调各部工作关系;主持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并负责向团委汇报工作;负责对学生干部的日常考核与管理工作,对学生会各部负责人有任免建议权;对各班班长完成学校布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办公室

积极并及时完成院学生会主席安排的工作;负责协调各部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对各部门各班团资料进行存档归类,安排每周的学生会会议,按时收缴会议记录和活动相关资料;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在活动的策划审核时发挥创新意识,提出富有创新性的建议和倡议;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通知及其联络工作;定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进程,在工作中积极参与,以身作则。

3、宣传部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学生会成员的风采、校园好人好事,对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学生会在学生群体中的认可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交流学习、工作经验;组织各类学习竞赛、知识讲座、读书沙龙等活动和文化学术活动,活跃校园文化学术气氛;对全院各团支部团课完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

4、文体部

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发动和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提高全校同学的身体素质,满足广大同学爱好体育活动的需求,组织开展各项文体竞赛。

5、督查部

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对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政绩全面考评,并给予表扬或批评;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无视学生干部制度的学生干部提出批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向主席团汇报;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干部的举报,并申报主席团给予严肃处理;对全院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学生会办公室保持联系,了解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

6、社会实践部

主要负责联系、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学雷锋、公益服务、网络志愿服务等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做好各类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总结及各类文字材料、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等相关工作。

7、劳动部

组织各班劳动委员、检查员开好工作例会,定期地对各班劳动委员及班级卫生情况组织考核。定期开展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与全院生活委员保持联系,畅通渠道,及时收集学生们反映的问题并上报后勤处得以解决。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我院定期组织由校党委副书记主持,校团委、学生部、各系部领导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充分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积极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困难。

第十三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部长、副部长例会每周一次,做本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周活动计划;各部门每周至少一次部门例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开会要先向主席或副主席申请。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四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干事均不得无故迟到。

第十五条  每学年初各部须制定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年总体工作计划。年终主席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十六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并至少提前一周上交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一起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目的,使活动更好地开展;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由办公室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门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第十八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值班表,轮值安排人员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协助团委及学生会的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及时传达信息,加强学生与学院老师的沟通;不得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文明礼貌,保持办公室整洁与卫生,主席团定期检查实施。

第十九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二十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审核后,报院党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和主席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和院学生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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