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13]24号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6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的要求,2013年须采用新版本平台(V2.13版)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报送,新版本平台包括“平台软件”“平台操作指南”及“数据合并伴侣”三个模块,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
)或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网下载(www.shxj.edu.cn/cp/index.html)。为提高工作效率,各院校可采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网络版数据采集软件。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本着独立、原始、及时、公开的原则,在总结往年数据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三、各学校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数据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我厅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发布的同时间段数据,如确有变动,请在平台内表11中进行说明。
四、各学校在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核实无误后,须打印表11“补充说明”、表13“案例分析”,经院(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以正式文件上报,并附平台数据光盘1张。
五、为确保今年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拟采用工作QQ群进行疑问解答,请各校平台数据采集负责人将个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QQ号)于9月5日前发送至sxgzpt2013@163.com
。
六、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报送日期:2013年10月14-16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请各高等职业学校认真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以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
报送地址: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十层1008房间)
联系人:武建京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工作QQ群:12774976
附件:2013年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报送日程安排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