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 [2013] 3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13 年继续开展“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为保证评选工作的连续性,评选范围、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组织管理继续按照《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晋教高[2012]12号)执行,表彰与待遇调整为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可列为符合“其他应备条件”;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具备向教育部推荐教学名师的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个人电子材料:
1)教师资格证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扫描图片;
2)个人荣誉、成果等佐证资料的扫描图片(每人选取最高荣誉、最有代表性成果内容扫描,总数不超过5个);
3)20分钟的述课录像;
4)40分钟的实践操作和实践教学现场录像。
技术要求:
图片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原件为多页的请把关键内容页面扫描至一个图片文件中,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400K,图片文件命名要求:学院全称-教师姓名-两位编号.jpg。(例如:山西××职业技术学院-××-01.jpg)。
录像文件要求必须是rm格式、录像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20分钟的述课录像文件名为:学院全称-教师姓名-01.rm;40分钟的实践操作和实践教学现场录像文件名为:学院全称-教师姓名-02.rm。
5)附件1-3的电子文档
以上电子材料请用光盘或U盘上报。
2、个人纸质材料: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一律用A4纸打印,采用简单装订(请勿胶装、精装或加塑料封皮)。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上报一式5份,其中1份加盖公章,其余可复印;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原件退回)。
3、学校上报材料
各院校须上报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培养评选方案及近五年的校级“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名单。
申报材料由各校审核后,由具体承办人集中报送到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不接受教师个人上报材料。
二、申报要求
1、各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带动教师队伍提高整体水平。
2、各院校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我厅将根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信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实或不合格的不予评审。
3、“双师型”教学名师申报人数不限;“双师型”优秀教师1个专业限报1人,每校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
4、报送时间
2013年12月26、27日,逾期不再受理。
5、报送地址
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太原市新建路131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08)
联 系 人:武建京、关浩、安进同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2727580
三、评审
1、资格审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院校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上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一律不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2、正式评审。教育厅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本文件附件请从山西教育网(http://www.sxedu.gov.cn)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
1、山西省第七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山西省第七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山西省第七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