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13]50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7号)要求,现就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4)的撰写与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按规定报送。
二、内容要求
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年度质量报告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效、政府(主办方)履责、服务地方、问题与展望等部分(标题不限),以及“计分卡”、“资源表”(具体指标与内涵详见附件,相关数据可通过学校调查或从“201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获得)等内容。
各高职院校应将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含企业培训、行业培训、社会培训),特别是横向科研活动的成效、学校本地生源报到率和本地生源本地就业率等指标纳入质量年度报告范围。鼓励精选本校学生发展、校企合作的典型案例一并编入报告。
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应具有延续性和自身特点。应在总结前两年年度报告撰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今年教育部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学校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办学特点,在充分调研分析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撰写。报告要如实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突出体现高职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支撑和服务,反映质量、体现价值和发现问题。
三、报送要求
1. 年度质量报告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4)”。
2. 请各院校于2013年12月24、25日将质量年度报告以正式公文报送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十层1008房间),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步在学校官方网站上予以发布。
3. 我厅将汇总各校报告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部职成司将延续往年做法,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www.tech.net.cn
)上集中发布。
联 系 人:武建京
电子邮箱:jjwu163@163.com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附件:1. “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doc
2. “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doc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