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9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按照教育部要求,自2015年起,我省将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网址为www.zyyxzy.cn)作为专业设置管理、数据填报等工作的平台,之前使用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自即日起停止使用。各市教育局、各院校要加强对新系统功能的了解和掌握,尽快熟悉和进行有关操作,各市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组织区域内院校开展培训工作。新系统使用指南发布、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等通过QQ工作群(群号259603799)开展。新系统是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的重要手段,各市、各院校务必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已有专业数据填报和审核。每年的12月31日前,各院校要通过新系统填报本校当年已有专业的相关数据,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不得在系统内进行填报。各市教育局要对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监督,对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和不符合办学条件盲目设置的专业根据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并在1月31日前完成所属院校已有专业数据的审核,未经批准的专业数据不予通过。各市、各院校要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三、新增专业申报和审批。每年12月31日前,各院校要通过新系统申报下一年度新增专业,同时提交正式申报文件和纸质版可行性报告,截止日前未提交一律视为无新增专业。新增专业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市场需求、行业产业现状及发展分析、实习实训场所建设、专业课教师情况、实施性教学计划等。
每年1月31日前,市教育局要完成对职业高中专业的审批,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完成对新增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专业的审批后,将在每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申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四、国控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设置。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