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届高等职业学校“高教社杯”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6-05-20 11:5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竞职赛〔2016〕14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教产结合,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全省职业院校英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英语职业技能水平和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6〕12号)精神,决定举办山西省第十届高等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
    报到时间:2016年5 月30 日  15:00—17:30
    比赛时间:2016年5 月31日   8:00—18:00
2.地点
    报到地点: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北校区九号公寓:太原市千峰南路)
    比赛地点: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北校区九号公寓:太原市千峰南路)
二、比赛项目与规程
    1.比赛项目:英语口语技能大赛。
    2.比赛裁判:本届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院校英语专业及公共英语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了《山西省第十届高等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比赛规程》(见附件)。大赛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本届大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会务组和安全组。
大赛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杜凤郁  山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郜 军  山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秦望东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科长
李昌顶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贾明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赵丽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校长
委 员:李锦元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务处处长
史 洁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主任
马红峰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务处副处长
原小军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副主任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高职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各高职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有英语专业的高职院校每校限报2人,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各1人;无英语专业的高职院校每校限报1人。性别和年级不限,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中曾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1名领队、1-2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组成,每位参赛选手可配1名指导教师。
    2.本届大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院校于2016年5月15日-17日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www.sxsmyxx.cn),本次大赛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材料。
筹备组联系人:原小军
电  话:13643606646
组委会QQ群:429442918(5月23日下午15:00--16:00将在群内召开赛项说明会)。
电子邮箱:sxkyds2016@126.com
五、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2.参赛院校选手及指导教师食宿须自行安排,可提前预订承办院校附近酒店,如汉庭、如家、格林豪泰、景豪智选等;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3.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各院校选手应本着展示自身英语水平,在尊重其他选手、尊重比赛、尊重评委及观众的前提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充分地自我发挥。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组委会询问。
附件:1.山西省第十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赛项规程
      2. 参考样题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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