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竞职赛〔2017〕8号
各市教育局、人社会局、总工会,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7〕12 号)精神,现将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10 月19 日 15:00—17:30
比赛时间:2017年10月20日 8:00—18:30
2.地点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会堂(千峰南路25号)
二、比赛项目与规程
1.比赛项目:英语口语技能大赛。
2.比赛裁判:本届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院校英语专业及公共英语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了《山西省第十一届高等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比赛规程》(见附件)。大赛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届大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成立本赛项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会务组和安全组。
大赛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郜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
建设处副处长
柴 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温 辉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主任科员
祁慧丽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贾明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赵丽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校长
李锦元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
委 员:史 洁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主任
马红峰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务处副处长
原小军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副主任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 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高职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各高职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限报2人,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各1人。性别和年级不限,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中曾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1名领队、1-2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组成,每位参赛选手可配1名指导教师。
2.各参赛院校将本校的参赛人员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后,网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本届大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各参赛院校于2017年9月10日至9月13日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本次大赛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材料。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大赛组委会,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组委会留存备查。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筹备组联系人:原小军
电 话:13643606646
组委会QQ群:429442918(10月11日下午15:00--16:00将在QQ群内召开赛项说明会)。
电子邮箱:sxkyds2017@126.com
五、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2.参赛院校选手及指导教师食宿须自行安排,可提前预订承办院校附近酒店,如汉庭、如家、格林豪泰、景豪智选等;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3.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未尽事宜,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大赛组委会询问。
附件:1.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比赛赛项规程
2.2017年竞赛参考样题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7〕12 号)精神,现将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10 月19 日 15:00—17:30
比赛时间:2017年10月20日 8:00—18:30
2.地点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会堂(千峰南路25号)
二、比赛项目与规程
1.比赛项目:英语口语技能大赛。
2.比赛裁判:本届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院校英语专业及公共英语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了《山西省第十一届高等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比赛规程》(见附件)。大赛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届大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成立本赛项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会务组和安全组。
大赛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郜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
建设处副处长
柴 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温 辉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主任科员
祁慧丽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贾明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赵丽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校长
李锦元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
委 员:史 洁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主任
马红峰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务处副处长
原小军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外语教学部副主任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 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高职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各高职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限报2人,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各1人。性别和年级不限,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中曾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1名领队、1-2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组成,每位参赛选手可配1名指导教师。
2.各参赛院校将本校的参赛人员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后,网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本届大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各参赛院校于2017年9月10日至9月13日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本次大赛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材料。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大赛组委会,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组委会留存备查。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筹备组联系人:原小军
电 话:13643606646
组委会QQ群:429442918(10月11日下午15:00--16:00将在QQ群内召开赛项说明会)。
电子邮箱:sxkyds2017@126.com
五、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2.参赛院校选手及指导教师食宿须自行安排,可提前预订承办院校附近酒店,如汉庭、如家、格林豪泰、景豪智选等;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3.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未尽事宜,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大赛组委会询问。
附件:1.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英语口语比赛赛项规程
2.2017年竞赛参考样题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