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固定资产是学院发展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学院固定资产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数字化,保证学院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经学院行政会研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决定对学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对全院所有固定资产采用数字化管理。
(二)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造册登记,核实全院固定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
即使用权登记是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即同时负有管理责任,固定资产最初入账到哪个科室(即使后来有变动,但未办过户手续的),则由哪个科室负责清查,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全面彻底的原则
各处办、系、部、场、实训中心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账内账外)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
(三)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账物相符。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资产清理登记工作,成立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科室为:计财处、后勤处、电教实训中心、图书馆、实习农场。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闫顺茂
副组长:肖宁月 竹常青
成员:李长青 张彪 姚科云 张丽娟 李洪 申朝霞 李光华 王博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和范围
1、全院资产内容共分七大类。分别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
2、全院资产归位于25个部门。分别是:院级领导、办公室、党委工作处、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培训处、计财科、后勤管理处、经贸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农林与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实习农场、科研中心、电教实训中心、图书馆、膳食科、保卫科、宿管科、人事处、医疗室、思政教育部、档案室、老干部科。
3、各处办、系、部、场、实训中心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包括计算机设备、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未包括在上述(管理部门)各项内的固定资产。通过账实核查后,确定固定资产的帐面和实物情况,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
五、资产清查的步骤
第一阶段召开清查会议:召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相关责任人的会议。宣传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阶段相关部门资产入库:到各处办、系、部、场、实训中心等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固定资产统计、核对(数字校园管理平台)入库,完成固定资产登记表的填报。
管理平台操作流程及步骤
1、 由工作小组人员到各处室、系、部、场、实验实训室部门进行“资产信息”的登记。
2、 由部门责任人将本部门所有物品进行“资产登记”,分类入库.
3、 由部门责任人将本部门所有物品进行“资产领用”,分类入库
(如果资产需报废需归还给库房管理人员后,借用人或单位申请,管理部门查验后由库房管理人员进行“资产报废”上报。)
第三阶段相关部门核实: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对各处办、系、部、场、实训中心等部门和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实。
第四阶段班级资产入库: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对全院的班级进行固定资产整理统计、入库、入网(数字校园管理平台)。
第五阶段教师办公室资产入库: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对教师办公室固定资产整理统计、入库、入网(数字校园管理平台)。
第六阶段总结整改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完善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自查、领导小组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认真整改。
六、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申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部门进行核算。
后勤处、电教实训中心、图书馆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根据财务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分类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后勤处、电教实训中心、图书馆设置的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赠、抵债、无偿调入等。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如因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经办人、审批人在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上签字,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在发票和入库单上签字。
凡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将发票及入库单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账。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建造即可使用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建造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费、建造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 扩建和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扩建和改建而发生的费用,作为扩建和改建后的固定资产价值。
(四)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所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如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应按账面净值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五)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盘盈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六)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净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税费,作为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的保管
固定资产领取使用后,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和部门,使用人员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贵重的、精密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保管。
抓好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与完善、固定资产的记账管理、维护使用等,学院要建立健全院资产管理制度,各部门配备配齐资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要对学院所有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建账立卡。固定资产要实行电子记账并注意数据保护,新增和减损固定资产要手续规范、及时入账,做到经费账和固定资产账同步记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维护好学院各种基础设施,保证学院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核销及时、有据可查。
七、管理单位
1、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组,根据全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清底检查验收,并对使用、管理的制度、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完善。
2、财务处为全院固定资产登记部门,主要职责:建账(含数字账),负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废申报、审核、核销。
3、后勤处,负责全院办公设施资产的管理和报废申请。
4、电教实训中心,负责全院电教实验实训设备资产的管理和报废申请。
5、场、馆及各办公室负责管辖内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及报废申请。